针对劳务派遣的人员与用工单位的存在劳动关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根据实际用工情况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是间接劳动关系,两者存在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派遣单位,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因此,劳务派遣的员工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为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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