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SocialIns 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试用期的社保缴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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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社会保障规定: 1、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就业30日内,向有关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没有社保申请登记的,由有关社保部门核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社保费; 2、对于一些相对灵活的用工人员,用人单位不是全日制职工,或者一些个体工商户自愿参加社保等,则需要到社保机构登记,并建立统一的社保号码。一般的个人支付代码是身份证号码; 3、《劳动法》对试用期也有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中根据单位和职工的实际情况签订试用期协议,使试用期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又没有确切的必要条款,所以试用期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用人单位协商,认为试用期约定好的,必须按照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试用期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的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未解决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核定其应当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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