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情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同意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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