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不到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进行计算。其中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赔偿金应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与工资一并结算。双方就赔偿金不能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金。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劳动者没有过错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过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