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解答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770元/月 广东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再次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同时提高了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东莞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70元/月,与之前的690元/月相比,增幅达11.6%。东莞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提至7.4元/小时,新标准将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省政府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期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省政府将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五类。东莞和珠海、佛山、中山同属第二类,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7.4元/小时。 为促使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省政府要求各市原则上统一执行省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首次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明确不得下调标准。东莞会不会在省划定的基础进一步上调标准市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要待市政府决定。 有关人士认为,依法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有力促进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的提高,既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协调分配关系,促进分配公平;也有利于缓解近期物价增长给低收入劳动者带来的生活压力,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劳动报酬问题。同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将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外来劳动力,缓解部分行业企业的招工难问题。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历年调整回顾 ●2005年初,东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将东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450元调整为574元,非全日制工(钟点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3.91元。 ●2006年7月,根据省划定标准,东莞的最低工资调为69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12元。新标准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08年3月底。 ●2008年2月,根据省划定标准,东莞的最低工资调为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43元。新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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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在2018年将全省的工资分为四类,东莞属于第二类工资,从2018年到2020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发生变化,因此2020年的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2018年一样,都是月最低工资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4元。
在2018年时,广东省把全省的工资分为了四类,而东莞就属于第二类。从2018年到2022年间,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所以,2022年的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2018年一样,都是月最低工资1720元,全市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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