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自劳动合同签订起,就应该缴纳社保。
针对你好,我想问一下,有单位的社保一次没交过的,现在还能补交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单独一人补缴,但是需要将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和个人应承担的部分都缴纳,但是在做人员增减的时候就需要排除所有员工,只申报一个人。这样不会耽误保险的每月按时缴纳。
分居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不管分局多久都可以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问题、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随时向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就以上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诉讼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只是感情不和的认定条件之一,除此之外以下情况也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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