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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的,离婚后房产分割后,可以将房产证上另一方的名字去掉,去名的手续如下: 1、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 2、在预检窗口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 4、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婚后买房如无特殊情形或者特别约定,不论房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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