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督的内容是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