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政策把生双胞的给忘了”,而是你本身对政策的理解有问题。“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条生育政策言简意赅,即明确了生育子女的条件,即“一对夫妻”,又明确了生育子女的数量,即“两个子女”。这话你应该不会理解错吧?也就是说,一对合法夫妻,其孩子的生育数量最多可生育两个子女。那么,如果该夫妻生育的第一胎是双胞胎的,也就意味着他们不能再生育第二胎(除特殊情况外),因为他们生育的子女数已达到了上限;如果第一胎生育的是一个子女,而第二胎生育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那属于合法的生育行为,在计划生育术语中叫“政策性多孩”。因此,你必须要弄清,目前实施的是“两孩生育政策”而并非是“二胎生育政策”。
针对已经离婚的夫妻一方已经提出再生育二胎,是否已经把孩子送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已经有了孩子,再生一个属于二胎。生育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总生育数来规定的。虽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但子女仍然属于父母双方的子女。如果双方都有共同子女,再生一个属于二胎。
目前在二胎政策中有规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两个孩子的才能再生。而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通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确定有病残的第一个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双胞胎、多胞胎的,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2、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 3、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 5、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