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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你们的情况不符合生二胎的政策。 2、北京最新二胎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
答:1、可以生育孩子,符合《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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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不再符合法律关于再次生育的条件了。 第二十四条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新的计生政策没有规定生育间隔,只要是符合国家和市计生政策,都可以按照自身家庭实际情况办理二孩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仅凭你所说的情况,根本无法知道你如果生育是一胎还是二胎。简单地说吧,如果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而另一方系初婚未育,这样的情况下,再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为二胎。理由很简单,因为该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了一个子女。在网上多读些计划生育的政策吧,会有好处的。此外需要告诉你的是,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具体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直接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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