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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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时购房者要注意的是: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退房; 2、不交物业费,开发商也应给钥匙; 3、开发商不应要求购房者在接收房屋前缴纳维修基金; 4、开发商延期交房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2、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 3、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购房合同中要填上总的建筑面积,还要有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4、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 5、明确违约责任。 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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