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国家规定2017二胎的规定如下: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产假的长短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3、产假期间的待遇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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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不等。晚婚晚育者最长可长达4个月,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职业女性依法享有休假权,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女职工产假时间: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
女职工享受产假的待遇如下:女性生育正常有98天的产假,一般是产后休假,产前提前休假,不得早于15天。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女职工没有达到晚育年龄,则男方有3天带薪陪产假;如果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可享受10天带薪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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