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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0 回复
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本息一并移交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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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章法律师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供电人如果要停电需要提前通知,避免损失,如果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了损失就由供电人承担损失,总之承担损失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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