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被辞退情况下怎么写仲裁申请书?,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被辞退,在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含附项)三部分。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纽织的,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在下一项写明委托代理人及其身份事项。 3、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与申请人的各项相同。 (二)正文。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尾部,依次写明: 1、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 2、仲裁申请人签名盖章; 3、仲裁申请时间; 4、附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