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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值增值部分怎么办理离婚

2022-10-25 1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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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5 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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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如果房屋是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仍然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2.如果是婚前一方的房产,且没有投入生产经营,只是自然增值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3.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屋增值增值部分计算方法是: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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