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
针对出租人有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租赁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出租人可以中途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如下: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期未支付租金超过六个月;承租人有意损坏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未约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可转租或擅自转租;承租人非法租房。
下列情况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擅自转租出租房屋;转让他人或者转让使用;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公有住宅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故意损坏租赁房屋;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