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满足以上情况,那么你和单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单位与你解除合同,那么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你20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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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出现法定情形及超过一年未签合同的等。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该单位无间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第一次进行劳动合同形式或国企改制,进而需要重新订立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不间断工作足够十年而且距离退休年龄不够十年的;第三,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时间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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