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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做工一个月时间,因工伤回家休息,公司因久病未愈为由,将我辞退,请问我应该找公司理赔吗

2018-07-29 09: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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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07-29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者发生事故后,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赔偿金。并且,在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公司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再次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龄工资作为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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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职压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工资应该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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