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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丢失法律责任有哪些

2022-04-30 08: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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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30 回复

专业分析:

以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例,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经注册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单位,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即: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所谓从事会计工作是指专门从事财务、会计、出纳的工作人员;如果做出纳员没有会计资格证,应当视为直接责任人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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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的,造成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会计凭证丢失法律责任是对单位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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