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针对办理失业登记用什么资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材料是: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3、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4、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
当事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的材料是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个人进行失业登记之后及可持上述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