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常见的纠纷有:(一)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二)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三)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四)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五)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六)楼盘被法院查封; (七)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八)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九)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十)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十一)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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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中原告举证要注意下列事项:要证明自己的债权人身份;要依法提供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的证据;但是证据必须都是真实、客观、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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