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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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变更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证,另一种是诉讼。当事人选择继承公证的,经公证后,可以到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申领新的房产证。选择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不动产的继承作出判决,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持生效判决到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申领新的房产证。
房屋继承过户一般需要的手续有: 1、继承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过户资料; 2、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核定需要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税费; 3、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税费后将缴费凭证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 4、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给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继承过户一般可免契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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