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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告应当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离婚时原告应该收集的证据: 1、证明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 2、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济情况的证据。 3、原告作为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 4、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的证据。 5、证明夫妻拥有共有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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