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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2023-02-24 2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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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4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你要到成立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领表。 然后再准备好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分公司经营场所证明(租的要有租赁协议,自己的要有产权证明)、任职文件(总公司任命谁为分公司负责人)。注意:有的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因为不知道你什么地方成立。所以您最好领表的时候问清楚需要什么材料,这样就可以省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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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通常情况下,设立分公司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四点: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上报审批,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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