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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2023-05-11 09: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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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1 回复

专业分析: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1]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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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莫满军律师

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公司发起人一年内不得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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