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你爷爷在世,不肯未经过他的授权直接把土地权证换成你叔叔的名字,如果行政部门给他办理了更名手续,可以起诉行政部门,向法院请求撤消具体行政行为. 土地产权证是你爷爷的,如果你叔叔故意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或者先去土地部门问一下,如果是权证遗失,能否补办,能的话,补办一个,必要的时候作个声明,你叔叔那份应该可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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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可通过三种途径办理过户登记: 一、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申请人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申请人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其他继承。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提交申请材料。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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