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因此,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自然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分居期间,若一方单方面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在离婚时,要求中一方补偿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往往难以支持。因为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从感情上让带孩子一方难以接受,但法律规定即是如此。
针对夫妻分居后还有义务和孩子的抚养权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两地分居还有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要子女未成年,孩子父母不管是不是分居对子女都有抚养权。只有当孩子成年之后或者当孩子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才对孩子没有抚养义务,才不是孩子的抚养权人。
夫妻分居也是应当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共同的义务,分居并不影响,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