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所属分类: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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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如下: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乘以产假天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女职工怀孕期间,企业是会拿到国家的生育津贴的,这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的,用来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至于有多少,这和公司在社保处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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