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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的2间房屋,被别人翻盖了房子,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我能要回房子吗?

2018-11-17 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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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律师

2018-11-17 回复

专业分析:

房产证属于谁的名字,房屋产权属于谁。  房产证: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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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子最好去公证处做一份委托公证,内容注明什么时间过户等。 借名(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法律风险: 1,如果名义产权人事后不承认,真正出资购房人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委托代理关系和自己真正出资的事实,要想取回房产或收回购房款很难。 2,如果名义产权人在外面有债务,其债权人可以要求查封该房产并要求拍卖,到时真正出资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3,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产。 4,如果银行最后查明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依据相关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合同。 5,如果名义产权人偷偷的出售该房产,购买(第三人)因基于对房产登记的信任,购买了此房产,真正出资购房人以后无法追回此房产,且若名义产权人将卖房款挥霍或卷走,真正出资购房人可能会财楼两空。 由于法律上首先推定房产证上的人是产权人,作为实际出资人要推翻法律上的这种推定,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双方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同时还必须提供自己才是真正出资的人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的是你的名字,则房屋所有权归你。若他人支付贷款认为房屋所有权有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房产证,或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进而再要求房管部门变更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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