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内退"是"在企业内部退出岗位休养"的简称。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内退",无论是条件还是程序,都是由相应的法规规定的。如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不履行规定的程序,用人单位无权擅自决定安排职工"内退"。国务院1993年《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发[1993]111号令)》第九条明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可见,“内退“有三个条件即男到达55周岁、女到达50周岁以上,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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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可强制职工内退。内退指国有企业分流富余人员或因职工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出岗位回家休养,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一项制度。 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企业对在改革中精简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提供转岗培训。 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无论是办理了内退或是其他富余职工,企业都要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在内退期间企业还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时间限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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