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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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各地标准不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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