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鞋子三年没退货有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三包法规定鞋子退换货条件为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可以要求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第一条: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3个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1个月。 第二条: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 (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条: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三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 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