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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或者抚养非社会福利的子女的,应如何办理?

2022-11-21 1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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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21 回复

专业分析: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都要到场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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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院收养被收养人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的。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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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级行政区规定。所以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和婚生子女的社会抚养费一样,以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考标准,结合个人经济水平以及过错情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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