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社会福利院收养对象

更新时间:2022.10.24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展开更多

针对社会福利院收养对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也可以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7

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1、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收养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