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不具备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承担行政监督职责,或承担行政监督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招标人最近三年内在招标活动中受到处罚的,应当实行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依法办理招标事项,承担相应责任,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不得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或投标咨询业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针对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办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一是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是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是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