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能确定对否有后遗症,那么员工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是否有伤残等级来进行赔偿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项目,符合的既有相应补偿或者赔偿。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针对工伤鉴定没有出院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但在实际操作中早些鉴定对被鉴定人有利,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去进行鉴定。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