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要看法院是否已经受理破产。 如果尚未由法院受理破产的,则可以通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的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作价偿还债权人。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则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于破产财产,要通过破产程序才能进行处理,不能直接作为资产偿还债权人。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如果以破产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可能会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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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倒闭遗留的问题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开发商已经办理了整个项目验收后续,取得了大产权即初始产权,这种情形业主只需要凭借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去到房管局直接申请办理产权证明,在缴纳规定的费用之后通常都会领取产权证明。另一类是还没有达到前述条件,开发商倒闭破产,这种情形只能作为遗留问题留待处理,通常是新的地产公司或者物业管理公司接盘之后,才能继续前面开发商的遗留工作,因此业主只能等待,在此期间,物业通常难以合法转让。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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