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该为你缴纳的是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自工作以来的社保,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当然公司为你补缴,该你自己出的部分还是要交给公司的。如果你原来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明显抵触劳动法,自然是无效的。而且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段期间你要有意识的搜集证据,如工资卡、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你可以和公司来协商,若协商不妥则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社保一定是为你建立社保账户补缴
针对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自己的社保吗?有效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劳动者而言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
需要赔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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