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认定超过一年时间, 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受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超过一年不能申请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期限,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