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原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有几点需要深入分析:第一,根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规定,你是不是属于负有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第二,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而该公司和你约定竞业限制的时间为终身,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竞业时间期限。第四,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为此,你对公司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两年后竞业限制自动失效。此外,自离职之日起至竞业限制截止之日止,该公司应按你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半支付其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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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不收补偿金可以,但即使放弃了收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也不需要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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