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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存在下列事由之一,导致离婚的,属于有过错一方:1、重婚;2、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行为;4、遗弃、虐待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赔偿损失应当遵循完全赔偿的原则。 完全赔偿的原则,指的是遵守合约的一方因违反约定的一方的违约所受到的损失,全部都应当由违约方以赔偿,它是充分、全面地保护守约方利益的有效措施。 赔偿损失不仅要包括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的现实的损失,即守约方现实的财产减少、丧失和费用的支出,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在赔偿可得利益时,应当采用“合理预见”规则。即赔偿额限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其违反合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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