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总之,购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延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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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原因延期交房开发商不用承担责任: (一)以自然现象为表现形式的不可抗力。 司法实践中,在逾期交房的情况下,很多开发商提出,由于台风、暴风雪、大雨、洪水等原因,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对于以自然现象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不可抗力。 (二)以政府行为为表现形式的不可抗力。 审判实践中,关于政府行为是否纳入不可抗力争议很大,我们认为应区分以下三种不同情况: 1、当政府行为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如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遗址,高考、中考期间不允许施工,迎接重大社会活动导致停工等。 2、当政府行为针对特定领域、特定人作出的,应考虑为情事变更因素,应依公平责任原则,允许开发商进行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需要延期的情况。 3、当政府行为是基于第三人的过错做出的,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责任。如违反规划超建、改变容积率等。 (三)以异常社会事件为表现形式的不可抗力。 战争、罢工、游行、示威等非因开发商原因引起的异常社会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但如果因开发商原因引起的,无论开发商是否有过错,均不属于不可抗力,如现在普遍存在的由于拆迁原因导致的逾期交房,尤其是“钉子户”原因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因下列原因延期交房的开发商不必承担责任:以自然现象为表现形式的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形式的不可抗力;以异常社会事件为表现形式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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