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公证需要首先到人事部门开亲属证明,再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在公证进行之前,首先需要准备公证所需材料和公证费用。 一、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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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与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 (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 (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3、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房产遗嘱公证的手续是: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房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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