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买卖,因为其交易周期长,涉及资金量大,技术问题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所以对程序要求比较严格。但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可能导致退房的情况出现。出现退房情况归集起来主要有四种原因:一是购房者违约;二是卖方违约;三是双方都不违约,但双方就退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四是双方都违约,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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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不能备案的原因有: 1、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属于限购家庭; 2、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五证中其他的资料没有取得齐全; 3、楼盘已经抵押给银行,没有解押; 4、其他原因。
常见的商品房退房条件有: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业主与开发商协商一致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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