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产赠与,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目前,南京市规定除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外,一律需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书;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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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房屋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件:赠予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关系证明,被赠予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同时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 赠与具体流程: 1.双方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双方到房屋所有地房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3.办理公证。按照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 5.房屋过户。
房屋赠与需要的手续是: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屋赠与需要的材料是: 1.赠予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赠予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3.赠予财产的权利凭证; 4.赠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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