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合同一定要签订日期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如何规定的?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如果未在一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情况如下;一,如果用人单位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应为用人单位用工之日,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同时;在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应在用工之日其一个月内;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在用工之前就订立劳动合同的,则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