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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去民政局办理

2023-10-30 17: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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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30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去民政局离婚的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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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依法应当包括了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财产分割等内容。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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