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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依法应当包括了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姻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财产分割等内容。
所需资料: 1、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5、照片。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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