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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2022-06-27 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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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7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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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婚前当事人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双方均应为房产的权利人。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为是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是对双方的赠与;更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归一方所有。当事人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应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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