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体现了增值税消费地征税原则,是国际上征收增值税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离境口岸,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退税物品,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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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 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 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版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具体条件如下: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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